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与其人口比例还不相适应;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千方百计地提高各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新时期全民族工作面临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四)必需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哈尼族彝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内地少数民族自治。根据2009年底统计口径。直接关系到全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就没有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需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特点”发展思路,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各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全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平等权益。
二、新时期全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委提出的推动新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掌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平等为原则、发展为根本、人才为关键、团结为基础,突出抓好“兴边富民”等七项重点工程,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内地安定、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的目标。
六)基本原则:
促进共同进步。以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为切入点,坚持科学发展。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制定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特殊政策和发展规划,缩小发展差异,加强生态维护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增进民族团结。坚持维护和保证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坚持民族平等。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着力改善民生。把提高各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各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各民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进步。
实行分步推进。坚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动身,坚持分类指导。重点加大对部内地民族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较少民族、深度贫困民族和散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
强化政策支持。坚持以国家和省的支持、发达地区支援、北对口帮扶、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自力更生。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民族地区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主要目标。2015年。自我发展能力不时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差别逐步缩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证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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