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元(含50元);平均分低1分,及格率、优秀率低1个百分点以内,学校每月补助100元;如果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均高于教一个班的最高成绩或高于对比校的,学校每月补助150元。
5、班主任工作量化名次奖
按期末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名列前三名的班级为优秀班级,该班主任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并奖级部第一名12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60元。(五个班奖前3名,四个班奖前2名)与上学期该班量化成绩相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奖30元。
(三) 毕业班教师的绩效工资单独核算。
(四) 非教学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另文规定。
二、竞赛辅导奖
1、辅导奖:
参加诸城市级组织的各种竞赛比赛,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课任教师轮流辅导,教师在正常工作日辅导,按课时计入工作量,非正常工作日辅导,每两节课发给辅导教师12元补助。参加潍坊市以上竞赛辅导,学校据情安排辅导教师,奖励另订。
2、成绩奖:按竞赛组织机关的级别进行奖励。
1)诸城市组织的数理化英竞赛,按学生在全市获奖名次,奖课任辅导教师:第1名500元,第2~5名每人次200元,第6~10名每人次100元,第11~20名每人次50元,第21~50名每人次10元。如按等次获奖:一等奖:每人次60元,二等奖,每人次40元,三等奖,每人次20元。
2)诸城市级组织的手抄报、小论文、作文竞赛、音体美劳等各项比赛,如按名次获奖的,其奖金为:第一名100元,第2~10名每人次40元;第11~20名,每人次30元;第21~50名每人次10元。
如按等次获奖,一等奖:每人次40元;二等奖:每人次20元;三等奖:每人次10元。
3)由潍坊市组织的数理化英竞赛:
如按名次获奖,第1名,1000元;第2~10名,每人次500元;第11~20名,每人次100元,第21~50名,每人次60元;第51~100名,每人次40元。
如按等次获奖,一等奖:每人次200元;二等奖:每人次150元;三等奖:每人次100元。
4)由省组织的数理化英竞赛:
如按名次获奖,第1名,3000元;第2~10名,每人次1500元;第11~20名,每人次1000元;第21~50名,每人次500元。
如按等次获奖,一等奖:每人次500元;二等奖:每人次300元;三等奖:每人次200元。
潍坊市级和省级其它学科比赛,可参照上文,学校酌情奖励。
3、导师奖
教师培养拔尖学生实行导师制,于每学年开始,建立优秀生档案,凡所培养的优秀生进入获奖名次的,导师(课任指导教师)可得被指导学生的获奖奖金的60%,剩余部分由所有辅导教师平均发放。
4、凡在当学年内期中、期末考试中,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总评低于对比校的辅导教师,以上奖励减半执行。
5、生物各级竞赛:获第一名的,按上述各级奖励政策受奖,第二名以后的按同级别同名次奖励数额的二分之一受奖。若按等次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同级别同等次的二分之一受奖。
6、以上奖励只奖最高层次。
三、撰写论文奖
教师在本学期教学成绩总评高于对比校的前提下(低于对比校的不受奖),在各级教育报刊上发表或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奖论文,学校予以奖励。论文奖励以获奖证书和报刊为准,商品性论文不受奖,发表论文按一等奖计奖。
1、国家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元、50元、40元。
2、省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元、40元、30元。
3、地市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