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对象提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差额上会、无记名票决等刚性要求,从规范选拔权与决策权入手,确保公平公正。着力形成了提名权交给群众,决定权交给党委全体成员,并受制于提名权,始终确保群众公认原则得到落实的选人用人工作流程。
三、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以科学的方法保证群众公认。一是提出并落实了“把提名权交给群众”,推出“两推一述”工作方法。即考察对象初步人选通过第一轮民主推荐后,如得票不过半,要向参与民主推荐人员进行大会陈述,实施第二轮推荐。去年,先后对669个职位实行了“两推一述”,参与推荐人数达2万余人,选拔领导干部584名。目前,“两推一述”在省管、市管、县管干部的选拔中得到普遍推行,各界反响强烈。二是针对考察评价模糊、千人一面问题,推出了民主测评数量线性分析法。科学设置测评指标和权重,实现了测评结果定性向定量、数量分析向线性分析图的转换,更直观、全面地显示了考察对象特点,提高了干部认识评价的准确程度。去年,全省对744名干部的考察采用了民主测评数量线性分析法。
坚持以群众公认为原则,对干部工作进行的改革和创新,触动了传统的观念和方法,在实践中必然会引发新旧观念以及认识上的冲突,需要正确看待和处理五方面问题。一是群众意见与党委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党委选干部的基本条件就是群众公认。党委提名人选,应该是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人选,如果得不到多数人认同,就应当放弃。二是尊重民意与简单地以票取人的问题。从尊重民意角度看,选任干部既要坚持以票取人,又要反对“简单地以票取人”。对选任制干部,授权主体是人民,必须坚持“以票取人”,在提名时要把得票多少作为重要依据,在选举时谁得票多谁就当选。对委任制干部,授权主体是党政领导班子,这就不能简单“以票定人”,而要体现为“以票”看干部有没有群众基础,选任工作是不是走了群众路线,防止个人说了算。三是拉票现象与民意表达失真的问题。扩大选拔中的民主,确实容易伴生出向有投票权的人拉选票等使民意表达失真的现象。关键在于怎样防止无序的、背后的、非法的行为,通过完善民主推荐和选举的有关程序、办法,努力避免民意失真。四是一些敢抓敢管掉了票的干部用不起来的问题。应该承认有的干部可能会因为敢抓敢管掉一些票,但在总体上绝大多数群众评价干部还是客观公正的。五是坚持群众公认会不会影响党委权威的问题。坚持群众公认并不否定党管干部的原则,群众公认实质上是使党管干部原则得到落实,更利于党委把人选准用好。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才能体现党委在用人上的公道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