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在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上有新的提升。要加强银行联网征缴工作,积极探索营运车辆联网征费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要进一步推进公路稽征村级联络员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人缘优势,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千方百计确保公路、水路、通行费等各项规费的稳定增长。
六是加强交通法制工作。
坚持依法治交,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路政管理、道路运输、水政运输等行政许可,加强监督检查。要对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几年以来的实践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关系,积极与省市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本市内交通各执法、管理机构,探索交通执法新模式下交通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分工和合作,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要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努力方向,结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采用多种形式,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队伍人员管理,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减少和杜绝行政执法错案的发生。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要突出打击无证经营,持击车辆外挂行为,规范驻点经营管理,塑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路政工作在总结以往治超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正常性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流动检查,做好治超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沿线控制区的管理,实现1*国道永久性违法建筑为零,有效控制省道、县道违法建筑。加强标志标线管理,保证标志标线规范、齐全、醒目。继续加大养路费征收工作的宣传,加强对逃、漏缴规费的稽查工作。
(三)服务“和谐交通建设”,着力抓好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交通要按照发展固和谐、民主保和谐、文化育和谐、公正求和谐、稳定保程序的总体思路,努力构建和谐交通。要通过多种办法,构建交通行业内部的和谐关系,构建交通行业与其他行业的和谐关系,构建交通行业与社会公众的和谐关系,构建交通建设、交通运输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最终构建内外协调、充满活力的和谐交通。
1、要时刻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坚持执政为民。
交通是造福于民的事业,我们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输市场资源配置,都与沿线群众、从业人员的利益密切相关,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工作推进中能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方法。在工作理念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多地考虑方便社会公众,保障公众安全,维护公众权益,保护资源环境,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群众对交通的需求是什么,我们能为群众做些什么,始终想着群众,心里装着群众,切实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办实办好。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依靠群众,运用民主科学的手段把群众利益问题协调好、解决好,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成为和谐社会的推进者。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廉洁从政。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抓好,从具体事情做起,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环节。严格执行“施工队伍不介绍、经营活动不参与、营运线路不干预”的“三不”等规定。要继续对廉政建设进行总结反思,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干部人事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机制上进一步改革、完善、深化。继续围绕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