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已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保持一定的比例。
——区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区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每年新发展的女党员要占新党员总数的30%以上,至2*0年,力争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要求达到35%左右。
——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领导比例。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基层事务的水平。
——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要有一名女干部,村、社区等基层党支部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20%以上。
——企业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二)策略措施
1.制订引导和推动妇女平等参与政务活动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在换届工作中,努力提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女干部的配备要求,完成区、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建立妇女干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女干部配备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给予指正。
3.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学习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重视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加强对优秀女性的宣传,提高优秀女性的知名度,为女性的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和健全“女性人才库”,让更多的优秀女性脱颖而出,并相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务员招考录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中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6.在制定涉及妇女重大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过程中,要及时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发挥各级妇联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加强基层妇代会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社区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8.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增强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以及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9.在发展新兴产业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实践中,重视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提高职工代表中的女代表比例,提高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程度。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8%以上。
——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2.妇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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