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咨询、资质认证、物流仓储、人才培训等服务。促进产业和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使各类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核心区域。选择一批块状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作为全省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示范点。
(十一)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落后生产能力,采取限制和淘汰措施。对可以改造升级的,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改造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难以改造升级的坚决予以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三、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二)加强技术创新。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依托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来我省建设创新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开发专利技术,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比重,加强对现有专利技术的利用和产业化,重视对过期专利技术资源的再利用、再开发。进一步创新*网上技术市场功能,发挥其在信息发布、产学研对接、成果转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密切产学研合作,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专项。加大对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三)加强产品创新。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研究开发并投产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自有知名品牌、有较高附加值、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促进我省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提升、由价值链低位向价值链高位提升。重视传统产品的二次创新,引导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提高研发设计水平,在技术、工艺、款式、性能、品种、品牌、包装等方面开展差别化竞争,提高非价格竞争力。
(十四)加强品牌创新。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创建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品牌优势,采取收购、兼并、控股、联合以及委托加工等方式,整合众多无牌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依托块状经济,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或由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广应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努力培育知名区域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购买国外品牌。深入推进质量振兴战略,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创建名牌的质量基础。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鼓励并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为主承担更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引导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到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重提高到95%以上。加强质量、标准、认证等公共平台建设,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十五)加强管理创新。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家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带领企业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本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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