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办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托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鼓励驻社区单位将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五、发展农村社区服务,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围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要求,强化农村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社区警务综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农技服务、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广泛开展卫生保洁、慈善互助、应急救助等自助服务和便民超市、家政服务、农资供应等生产生活服务,探索构建政府服务、村民自我服务与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志愿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农村社区服务事业,拓宽服务领域,开发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
六、完善保障体系,推动社区服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加强社区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社区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部署。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经贸、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服务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慈善、计生协会等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推动社区服务发展的合力。
(二)加强社区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的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增长。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为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结构。强化社区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形成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务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区服务课程,培养专业人才。
(三)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认真编制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依法在立项、审批、收费、产权置换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协调、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由县(市、区)政府牵头,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服务居民、利于工作、资源整合为原则,多渠道解决社区组织工作、社会劳动保障、帮扶救助、卫生计生、社区警务、社区志愿服务、党建(老年、文体)活动、图书阅览等用房需求。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水平。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硬件投入,配置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电脑、电视、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和政府公共服务网、社区管理服务网、便民利民服务网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