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应进入镇招投标中心的招投标项目未按规定进入的,每个扣2分。
11.未按时报送有关工业统计数据扣2分。
12.未如期兑现村干部报酬扣3分。
13.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村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全年请假超过3次的,每超1次扣0.5分。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
三、一票否决事项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影响严重的重大群众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含重大疫情和动物疫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或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出现较大问题、发生去省到京上访或重大恶性案件、村两委换届选举引发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视情况作出降低奖励等级处理,直至一票否决。
四、考核程序
1、组织领导。设立行政村经济社会争先考评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机关各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马才华同志负责做好日常具体工作。
2、考核步骤。争先考核分自考、初考、联考三步进行。自考,由各行政村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申报;初考,由镇机关各办公室根据平时检查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再由镇考评领导小组对有关指标进行审核,并由考核办公室计算汇总分值。联考,初评结果由考评领导小组审查复核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通报结果。
五、奖惩兑现
1.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
2.奖励对象及标准。奖励对象为村书记、主任(联合支部书记、筹备组组长)。一等奖奖励3600元/人、二等奖奖励3200元/人、三等奖奖励2800元/人。
3.奖金筹集办法。各村按考核对象2500元/人上交镇财政,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贴。
六、工作要求
1、机关各办公室要注重加强平时对行政村各线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时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2、各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实事求是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扣分,直至取消考核成绩或给予其他相应处分。
本考核时间为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具体事宜由镇经济社会争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