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管理2分。村级集体经济较上年增长15%以上的得满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初考。
(三)“五新争先”工作(25分)
15.选优配强新班子5分。其中:(1)村班子团结和谐1分;(2)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2分;(3)推进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各员”队伍建设2分;未建立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扣0.5分,未按镇党委文件要抓好村民代表队伍建设扣0.5分,未对“各员”制定责任制考核扣1分。
16.全力打造新风貌5分。其中:(1)建立健全村级活动场所资产监管制度1分;(2)积极开展村级活动场所示范村创建活动2分;(3)加强远程教育站点建设1分;(4)建好规范化村务公开栏1分。
17.积极谋划新思路5分。其中:(1)制订科学合理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不断深化“万名党员创业致富工程”1分;(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理清发展思路和规划2分;(3)加快规模调整村资产融合,做好组账村代理工作2分。
18.完善运行新机制5分。(1)推行重大村务公决等四项制度1分;(2)建立村务民主提议制度1分;(3)按要求完成党小组设置1分。(4)建立村民约谈制度1分。(5)完善村规民约1分。以上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19.激励再创新业绩5分。(1)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任期目标承诺1分;(2)村班子及干部围绕承诺目标,创新性开展各项工作2分;(3)村班子及干部年度群众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2分。
“五新争先”工作考核由镇综合办牵头,联合镇机关各办公室,根据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初考。
(五)奖励分,封顶10分
1、创新性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的,每项加1分。
2、争先创优工作。年度工作获地厅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江山市委、市政府先进集体或一等奖的,每项加2分。同一项工作受多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奖项加分。
3.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额达到200万元的加2分,每再增加100万元得1分,最高加分为5分。
4.为民办实事工程。投资额1-5万的每件得0.5分,5-30万的每件得1分,30-50万的每件得1.5分,50万以上的每件得2分,最高加分为5分。
(六)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倒扣
1.对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或镇领导批办、督办件未认真、及时落实,受到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3分;辖区内发生重大事件,未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每次扣1-2分。
2.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1-3分。
3.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每发生一起扣1分。
4.每出现赴京上访的扣10分;每出现去省上访的扣6分;每到*上访扣3分,5人以上集体访扣4分;5人以上到江山市集体访扣2分, 10人以上的扣3分。
5.村组财务有较大管理问题,且未按期整改的,每起扣1分;
6.对已立项项目和必须实施的项目,未能保质按期启动和完成任务的,每个扣2分。
7.年内发生森林火灾、民房火灾、安全伤亡事故等,每起扣2分。
8.发生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众或赴省进京滋事的,每起扣5分。
9.因工作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传染病或动植物疫病扩散流行的,酌情扣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