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1.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探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转化到精神文明创建中的有效途径。贯穿到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通过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实践要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市人流集中的场所设置了20块固定宣传标语牌。
2.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陈显彬、钟耀荣、黄恒荣等道德模范典范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全社会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推动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激发人们道德意识。引导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从点滴做起,积小善为大德,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采取多种形式,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有好报”鲜明价值导向。
3.广泛开展和谐创建实践活动。根据桂文明〔2011〕16号文件精神。推荐公路管理局、气象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为第十三批自治区文明单位;推荐镇萝村为第十三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推荐人民武装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第十三批自治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4.依照桂文明〔2011〕16号文件精神于6月21-25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对镇、镇、镇李村、镇梧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通局、小学等获得前第十二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复查。
5.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广泛开展“以勤俭节约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粒粮、一张纸,建议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党员干部中建议践行艰苦奋斗精神、青少年中开展勤俭节约教育,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环保型企业、环保型社区等活动,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培育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6.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参与第一届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数量居市各县(市、区)之首。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惩办活动,推荐镇城南小学为—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少年宫黄幼薇同志为—年度自治区先进个人。清明节期间组织我市未成年人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市白马镇初中是全国首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镇城南小学是自治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做好全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网络工作平台的相关工作。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组织全市各小学和幼儿园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满足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他传唱童谣中陶冶情操,快乐生长,做有道德的人。
7.强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继续开展整治互联网、手机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完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准入管理制度,加强搜索引擎类网站监管,集中清理违规视频网站。加强网吧整治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积极推动学校、网吧和家庭电脑装置绿色上网软件。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媒体上播出,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媚俗之风,整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时优化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学习环境。
8.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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