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着力规范操作、加强宣传、落实责任,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公正低保。
二、目标任务
坚持“保主保重、促进规范、注重公正、务求实效”原则,通过全面整顿完善,使农村低保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加规范,发放更加及时,监督更加到位,保障更加公正,群众更加满意。
全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重点是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责任监督。
一)规范城乡低保操作程序,要做到六严格”
一是严格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民小组摸底排序—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三榜公示”评议、审核和审批情况,坚决杜绝随意简化程序或“隐瞒不报”暗箱操作”等现象。
二是严格民主评议。建立健全村民主评议组织,定期调整充实民主评议小组人员库,人员组成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代表性。全面建立随机抽定评议人员的评议工作机制,组织民主评议时,严格按照由调查人员公布调查结果—申请对象陈述困难情况—邻里街坊作证—评议成员投票表决—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的程序进行。镇驻村干部要全程参加并认真指导村民主评议会议,现场坐阵监督,对有争议、有举报的必须重新调查评议,确保村民主评议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评议权和审核权交给群众,从源头上解决“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三是严格对象确定。坚持村、镇民政办二级联合入户调查、审核制,新增对象要做到二级100%入户调查。农村低保对象收入的核实,要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按统计部门有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办法计算。要将家庭收入的核实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情况结合起来,经民主评议、调查复核、会议集体研究、张榜公示后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类别。既要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也要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补差标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能进能出、补助金额有增有减。
四是严格“三榜公示”坚持实行村调查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后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后公示。各村均须设立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公开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举报监督电话,按月或按季公示低保评议、审核和审批结果,每次公示时间7天,每次公示的内容都要有备案,做到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
五是严格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档案管理模式,做到镇有柜、村有盒、户有证”镇建立纸质和电子两种档案,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低保档案包括业务管理档案和对象档案两类。业务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低保公文、制度、报表、花名册、各类记录等,做到按类装档、清楚明了低保对象档案使用统一设计的申请、调查、审批等表格,做到一户一档、分类编号、标识清楚,审核和变更材料及时入档。
六是严格资金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坚持审发分离,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对象及发放金额,财政部门将保障资金拨付到指定代办金融机构。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由代办金融机构将资金划入城市低保对象存折;农村低保金每季度发放一次,通过惠农政策“一册明”一折统”形式兑现。
二)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要做到三到位”
一是政策资料印发到位。印制一封信和惠农政策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