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位于省东南部,区是市中心城区。全区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辖10镇6乡、420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43个社区居委会,全区总人口65.54万。近年来,省市民政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投入资金大幅增加,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区城市共纳保17695户46892人,月发保障金585.98万元,月人均补差125.47元/月,累计发放低保金3328.07万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1232户35884人,月人均补差72元,季度发放保障金775.98万,上半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551.97万元。
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加强城乡低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实施提标工作,全面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政策。今年,省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提标后的标准为2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850元/年提高到1096元/年,平均补助由65元/月提高到72元/月。为了规范提标工作,扎实完成提标任务,成立了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任务要求,为我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和参与提标的工作人员,就提标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对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进行了培训,做到工作人员要做到政策熟悉,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确保提标工作“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实施。
二是确定提标范围。明确保障标准。提标任务实施中,按照省、市关于农村低保标准由月均65元提高到72元的要求,结合我区目前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标准达到70.8元的实际,拟对二类对象在月人均70元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补3.0元。对于城市提标工作,各社区结合提标工作,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月人均收入低于230元的新标,成立提标工作审核小组,全面测算家庭收入补助标准,上报街道和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合理确定补差标准。提标实施中,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力量,深入村组(社区)开展以户为单位的城乡低保对象排查排摸工作,认真测算困难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收入确定差额补贴标准,建档造册,编制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提标对象表册。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提标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个人申请、村委(社区)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工作程序,通过申请人陈述、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提供相关证明等方式,核实家庭收入,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提标的具体管理和初审工作,坚持谁调查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提标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五是加强动态调整。及时规范完善。按照方案要求,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全力对辖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普查,共清退766户、1603人;同时对65户、176名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清理整顿中,坚持属地管理,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规范完善,加强动态调整,严格审核程序,完善档案资料,落实“三公示”和“五个程序”着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5月底全面完成了区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区城市低保共提补10528户26756人,提补人数占保障对象的57.94%月提补资金达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