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主评议会议,对有争议、有举报的重新调查评议,从源头上解决“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格对象确定,坚持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区民政局三级联合入户调查、审核制,新纳对象要做到100%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严格“三榜公示”坚持实行村(社区)调查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后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后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均设立了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公开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举报监督电话,公示城乡低保评议、审核和审批结果,做到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严格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做到区有室、乡有柜、村(社区)有盒、户有证”区、乡两级建立纸质和电子两种档案,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低保对象档案使用统一设计的申请、调查、审批等表格,做到一户一档、分类编号、标识清楚,审核和变更材料及时入档。严格资金发放,坚持审发分离,由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对象,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发放。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由邮政储蓄银行将资金划入城市低保对象存折;农村低保金每季度发放一次,通过强农惠农一册明”一折统”形式发放到户。
四是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成效明显。为了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督查力度,按照《市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标准》6月份,集中时间,统一组织工作人员,分组多次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采取随机抽查和全面检查的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进行督查,现场指导完善资料、表册编制等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项目,保证了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规范、有序实施,并取得实实在效果。一查领导责任是否得到落实。乡镇(街道)否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城乡低保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否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主要议事议程,否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及制定实施方案。二查保障对象是否准确。各社区(村委会)否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否做到按类施保,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否做到应保尽保。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否坚持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争议问题,否做到重新调查、评议、审核。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管管理是否到位。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城市低保资金是否按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的要求,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六查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档案是否健全规范,低保对象是否材料齐全,一户一档,变更审核情况是否及时归档。七查宣传教育是否经常有效。主要负责工作人员是否将城乡低保工作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教育安排是否连续不断,宣传教育形式是否灵活多样,城乡居民对低保政策是否清楚,城乡低保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政策并能正确运用政策开展工作。通过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城乡低保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公正、透明,确保了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有效进行,有力推动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市民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提标任务有序推进,但与省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