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培训。创造进修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大面积提升。2020年,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学历不低于大专水平,初中教师学历不低于本科水平,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具有研究生水平的教师不低于40%和20%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严格执行《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行每5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置换脱产研修、离职进修、名校挂职或跟班学习等方式,每位教师5年内应该接受不低于240学时的全员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目标、有规划、有步骤的前提下进行。实行教师培训证书制度,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健全培训监督机制和评估督导机制。
十六)健全培训体系。给县教研室增加师训编制和师训职能,健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成立县教师培训中心,总体规划、安排和协调全县教师培训工作;大力推进校本培训,把校本培训作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把教师培训基地建在现代教育技术相对密集的电教中心和优秀教师集中、名师较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由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组成的专家库,为教师培训和基地巡回指导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支持。
十七)培养骨干队伍。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同时,实施中小学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积极探索引进教育人才的办法,高薪为高中每一薄弱学科引进1-2名学科带头人。2020年,培养、引进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30名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60名以上,市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或教学能手100名以上,充分发挥他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培养新人、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和优秀教学设计共享制度,通过传、帮、带、梯队递进等培养方式,每一个培养周期(3年)有不低于10%中青年教师成长为骨干教师,并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不能履行相关职责的取消其“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等称号。
十八)加强校长培养。积极探索引进县域外名校长的方式和方法。坚持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坚持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制。加强对校长履职、办学行为和任期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考核与奖惩。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与校长专业化要求相统一,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加强校长专业发展研修指导,定期对在职校长进行培训。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名校长、教育名家的交流,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凝练办学思想,彰显办学特色。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淡化校长职务行政化倾向,推动校长队伍由行政事务型向教育专家型的转变。建立优秀校长激励机制,对名校长、办学成就卓著的校长给予政府奖励。
五、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十九)加强领导。教育、人社、编制、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以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及时协调解决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编制、人社等部门要在编制和人事政策上给予保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十)落实责任。要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长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抓好教师队伍的补充、培养培训和管理使用。各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