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达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同时结合每年的装备器材耗损等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和备份均达到100%,满足公安消防队执勤战斗的需要。
2.按照“分级承担、分类保障、警地联储”的原则,建立装备物资保障机制。年,依托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中队建立灭火剂储备站,作为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救援、生活、装备、物资等方面的保障。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资源共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市政、防汛、交通、地震、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动态储备、应急筹措,构架多点型战备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实现应急救援和综合保障一体化。
(二)通信保障。
依托省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和市公安消防指挥系统,建立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年,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实现与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民航、石化、医疗卫生等部门的有线无线互联互通。
(三)经费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关于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公通291号)有关规定,落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相关经费、重点解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合同制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训练演练等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武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19号),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保证达标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任务和建设需要,结合财力可逐年加大支持力度。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消防队站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财政基础建设计划予以安排。
(四)加快训练基地建设。
加强公共安全抢险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年底前依托市公安消防中队训练场进行训练, 年底前完成市应急救援大队训练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检查考评制度
市政府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一。从年起,市政府将把意见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与市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年底,市政府将对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组织检查考评,年组织全面验收并总结表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落实责任,奖优罚劣,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