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确保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调集专业力量处置。
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一)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年下半年,组建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年底前,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完成与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及各市县支、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建设。同时,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要,同步规划石梅湾和新市区消防队站。
(二)加快推进神州半岛消防站建设。
年上半年,完成神州半岛消防站营房建设、装备配备等工作,并投入使用。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合同制消防队建设。根据省政府《百镇建设计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在仍未组建消防队的和乐镇和石梅湾开发区建立政府合同制消防队,每个合同制消防队不少于20人,消防执勤车辆不少于1辆。合同制消防队的值班备勤、训练生活和执勤战斗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保障。
2.加强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按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要求,在兴隆、神州半岛、石梅湾、日月湾、山钦湾等区域星级酒店,其他大型企业和农场建立或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到年底,全市企业需完成专(兼)职消防队建设,队员达到达200人。
3.加强义务(志愿)消防队建设。重点在和乐、万隆社区、山根立岭、各农场以及城镇社区、农村村委会、弱势群体居住地等地区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做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执勤装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年全市义务(志愿)消防队员达到500人。同时依托保安、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发展消防安保队伍,完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装备,强化消防培训。依托共青团及各类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都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石化、医疗卫生、环保、市政、水务、地震、供水、通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装备,承担本系统、本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市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训练和联合实战演练工作。
(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训练与演练。
1.依据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制定我市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区域协同作战和灾害事故类型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达场增援。各区域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特点,制定本级应急救援类型预案。
2.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开展专业化训练,大力推进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不断提高战斗力。从年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协同作战能力。
(六)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年起,建立由各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库,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完善专家联席会议、专家会诊、信息互通、业务咨询以及重大救援遂行出动等工作制度。应急救援专家组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建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得到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应急救援保障
(一)装备物资保障。
1.年前,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