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实施意见
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公共法律知识每5年轮训1次,专业法律知识每年轮训1次。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认真实施《省法制宣传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制文化和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健全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机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实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本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年至年为全面实施阶段,主要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法治政府量化考评标准;年为验收阶段,逐级进行检查和验收年至年为深化提高阶段,巩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行政机关要按照各自职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将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六)严格考核和奖惩。把依法行政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政府量化考评标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群众评议和专项评价,增加社会评价的内容和范围。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