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深化认识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客观需要,是增强各级党政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实现全县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坚持以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民主监督为主线,着力提升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创新公开形式,着力规范公开程序,达到了公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架起了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提供了坚强保证。但还存在着公开载体不够新颖、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等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五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和全面实施“三二一六”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新形势下的“五公开”工作尤为迫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五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五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基层民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便民服务的政治任务,深入落实中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厂务公开条例》,坚持在巩固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出实招,在深化上想办法,推动“五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二、以完善公开目录为关键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编制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是做好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培养党员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利于规范操作、提高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五公开”工作的文件规定,坚持“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原则,重点针对党员群众最想知道的、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事权、人权、财权等关键,准确界定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开目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县纪委、政府办、总工会、民政局等牵头单位要严格标准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对审核通不过的,要限期重新进行编制,确保使每一个目录都达到标准要求。今后,公开内容必须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县委、县政府重点公开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民措办实事的进展情况等方面;乡镇重点公开领导班子分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方面。县直单位重点公开部门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方面。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重点公开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企业重点公开重大决策、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村级重点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集体资产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以载体建设为突破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的多样性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是深化公开效果的重要方面。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简明、经济、实用、高效”的要求,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