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二、目标任务
到“”末,基本实现社会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形成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全面消除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现象,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0:110以下。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宣传教育,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以“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科学生育观念,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及妇女保健、青春期保健等科学知识;宣传女孩自立、自尊、自强的先进事例和 “女子成才”、“巾帼建功”等模范人物。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共同参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落后观念,为女孩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利益导向,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供优先优惠支持。建立健全同等优先女孩和计划生育“两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两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救助、少生快富制度;扩大农村两女户低保范围,完善和落实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政策;优先为贫困“两户”实施扶贫项目,积极支持计划生育两女户发展经济;采取多种形式为女孩和计划生育两女户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积极为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帮助女孩、残疾人、流动人口中的失学辍学女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缩小男女孩受教育的差距;努力为农村女孩治病就医创造条件,提高健康保障水平;拓宽妇女就业门路,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益。通过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消除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后顾之忧。
(三)强化管理服务,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建立有效的约束制度。各级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重点要建立健全、全面落实9个方面的制度:
1.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符合再生育政策、领取了《生育健康服务证》的妇女签订管理服务合同,按月随访,落实“三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同时,要全面落实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实行对育龄妇女的全程跟踪服务。
2.b超管理制度。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注册超声诊断业务项目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已注册超声诊断业务项目的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站要有专门的b超诊断室,有符合执业资格要求的从业人员。b超室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公开操作规程,公开医务人员姓名和举报电话,建立b超诊断情况登记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确因医学需要鉴定的,必须由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医学诊断结论出具准予鉴定证明,由省级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