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1月6日全国、全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养禽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此项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落实防控责任制,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各村及镇属各单位在思想认识上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防控疫情大暴发、大流行出发,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本着对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和人民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制。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分工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落实措施,做好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防控工作失误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镇、村、组及相关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建立及时、高效、透明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应对疫情暴发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建立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合力。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与各村要根据本辖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形势,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实行综合防控措施,查找防疫洞,清点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各种应急物资及消毒证药品质量,一旦发生疫情,要保障足够供应。要针对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部署防控措施,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切实把防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严密监控疫情,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各村、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疫情的检测、监控,结合本辖区的地域特点以及禽流感分布情况,加大对养殖密集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监测力度,重点对引进的活禽及禽产品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及时掌握疫情,发现从疫区流入的禽类及产品一律销毁处理。镇防治高致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3520016。各村、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并将情况于每天下午3时前上报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疫情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对瞒报、漏报和缓报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检疫监督,防止疫情传入
镇畜牧站要确保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人员培训、仪器设备到位,落实运输、屠宰、活禽产品交易市场三个环节的检疫率达到100%的目标。一是加强对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厂(场)的防疫监管,做好定期消毒等工作,对出栏、出售家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加强对饲养、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疫情,迅速按有关规定做好疫情的确认和处理。二是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管,特别是对人中密集地的活禽市场,要采取严格的管理和防护措施,进入交易市场的禽只必须经过检疫,防止疫情通过流通环节传播,检疫人员要严格执法,对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三是进一步强化运输检疫监督工作,依据当地家禽饲养、活禽调动、疫情监测、候鸟迁徙和活动等情况,确定防控重点,加强活禽检疫,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严防疫情传入。
派出所、镇农牧办要加强配合,集中力量做好活禽市场的清理整顿,不断规范禽定点屠宰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启动预案,严格按照《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以处理。
四、搞好疫情普查,强化免疫工作
镇畜牧站及各村要尽快组织人力对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