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涉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一)工商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经营、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二)旅游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旅游等方面的群众紧急救助和投诉。
(十三)水利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水利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
(十四)安监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五)烟草专卖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假烟、非法运输销售卷烟等群众举报投诉。
(十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七)国土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土地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八)林业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林业、森林消防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九)农业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农业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二十)电信移动联通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线路故障抢修等方面的报警求助。
(二十一)其他部门。对群众直接反映的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配合110指挥中心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四、考核机制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单位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20分):
(1)联动工作有分管领导、有专人抓(4分);
(2)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联动工作值班制度(4分);
(3)制定与110指挥中心相配套衔接的联动应急处置预案(4分);
(4)按规定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并落实必要值班备勤力量(4分)。
(5)其他工作机制。(4分)
2.及时接受110指挥中心的联动指令,处置联动警情(50分):
(1)及时到达处警现场(15分);
(2)按承诺内容开展联动服务(15分);
(3)无推诿扯皮现象(10分);
(4)及时向110指挥中心反馈联动处置情况(10分)。
未认真实施上述事项一起扣2分。
3.认真执行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15分):
(1)联动工作台帐齐全,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处警无漏登(5分)。
(2)季度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即每季度向县联动办报告本季度单位开展联动工作的情况(4分);
(3)重要联动情况及时报告(3分);
(4)积极参加县社会联动工作会议和各种联动活动(3分)。
4. 群众满意率(15分):
(1)回访报警群众(10分);
(2)群众测评(5分)。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县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平时考核县联动办组织进行;年终考核由县联动办负责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