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见
核体系,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区县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每年初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年中抽查,年底考核验收。对检查验收达标的村,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
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基础在村,关键在区县。各区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并做好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核,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维权和技能培训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村组,全面了解产业发展、村庄道路、住房结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等情况,因地制宜,帮助村组科学编制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发动群众,不断掀起新农村建设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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