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加强邮政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架构,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乡村邮政物流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
努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乡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解决影响和制约邮政服务“三农”瓶颈问题,建设“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乡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加强乡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邮政服务“三农”网络,市、县、乡设立物流配送中心,村级邮政代办所统一规范为邮政“农邮乐”三农服务站,为农民、乡村和农业提供相关综合性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农邮乐”三农服务站和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纳入县域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新乡村建设规划,并加强督导落实,相关部门与邮政部门要联合验收,改建时需取得邮政部门认可。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邮政局(所)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参照全国其他城市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按照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力争在 年前全部完成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农邮乐”三农服务站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村委会要在县级政府的引导下按标准设立“农邮乐”三农服务站,无偿提供“农邮乐”三农服务站所需场地和房屋,指派专人负责村民用邮服务。市和各县(市)区财政要按照村委会负责人的补贴标准,对“农邮乐”三农服务站服务人员给予补贴。同时,建立乡镇政府与邮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督察制度,及时通报“农邮乐”三农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
(二)支持邮政物流拓展乡村市场。邮政企业要在乡村开展现代物流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在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邮政企业及其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邮政物流服务功能,可以经营化肥、农药、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农膜等农资产品。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开办既符合农家店建设标准、又具有邮政服务特色的连锁“三农”服务网点,参与乡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双向物流,与城市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乡村邮政物流发展,将邮政“农邮乐”三农服务站定位为连锁经营性质,明确邮政企业及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对于经营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书面委托,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不办理经营许可证,直接由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对于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采取“一站式”办公方式予以一次性解决。对于加盟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由当地邮政局代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农业、商务、卫生、文化和教育等部门要鼓励和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发挥网络和品牌优势,拓展经营范围,大力开展证照寄递、药品配送、图书教材送达等便民惠农快递服务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利用智能终端和信息化联网手段开展一站式缴费便民服务,逐步建成集邮政、农资、消费品、代理代办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享受涉农企业的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