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提升监督能力管理意见
决定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机关落实审计决定,并将协助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建议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处理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建议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的,或者涉嫌犯罪移送有关机关查处的,监察机关或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结案后还应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不予立案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移送材料。
2、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定期向区政府综合报告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将影响广泛、关注高度的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告。
3、促进审计成果转化。积极促进审计成果转化,推进审计成果与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经济工作的结合。一是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在干部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和廉政建设方面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把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运用到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廉政评价预警体系中。
管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