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金的审计力度,实行一年一审计。一是要确认基金征缴的完整性,披露基金征缴工作中存在的应收未收和征缴面较窄等问题。二是要确认基金收入的真实性,披露隐瞒、截留、坐支、转移收入等问题。三是要确认基金支出的合规性,披露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违规支付、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问题。四是要确认基金资产负债的真实、完整、安全性,披露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基金的回收情况和往来账长期挂账的清理情况。五是要评价基金的保值增值情况,披露违规运营及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问题。六要是查找和分析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建议。
4、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计覆盖面和审计频率,注重任中审计,重点审计重点部门、长期未接受审计的部门和超预算、追加预算多、对经济发展影响大的单位和领导干部,突出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一是深化审计内容,将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内部管理的有效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作为重要内容,关注领导干部执行财经法规和政策情况、廉政情况。街道(乡、园、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侧重决策效益、投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运作、环保效益等方面。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审计侧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进一步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上提出对策建议。二是组织联合回访检查,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揭示存在问题,反映整改效果。
5、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审计机关要以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切实推进绩效审计。要综合考虑效率、效益、环境和成本等因素,对农业、水利、教育、科技、公共卫生、扶贫、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各种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开展定性和定量的比较分析,作出审计评价,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结果运用
1、确保审计决定与审计建议的落实。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建立审计对象谈话制度,由被审计单位的区分管领导牵头,政府办、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参与,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被审计人进行谈话,责成被审计单位对问题及时整改,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予以落实。
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由监察、审计机关联合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依法收缴的款项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缴入相关账户。与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审计机关可向财政拨款的主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提请财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冻结,财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https://
审计机关建议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