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市人大代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建富裕阳光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二零零八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市人大街道工委研究,决定从7月1日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富裕阳光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为宗旨,以“1+10”行动计划和政府实事工程的实施为监督重点,按照组织一次学习、走访一次选民、进行一次视察、听取一次汇报、争做一件实事(好事)的要求,动员全市人大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投身于“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新富阳的建设,为实现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所确立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具体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6月下旬)
1、做好开展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2、人大街道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开展本街道“代表主题实践月”活动的具体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至7月底)
1、人大街道工委召开动员大会,贯彻部署“代表主题实践月”活动,并组织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学习《代表法》和代表履职的有关知识。
2、组织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对市委、市政府“1+10”行动计划和关于本街道“1+6”行动计划在本区域内的实施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初确立的政府重大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听取街道办事处财政及半年度工作汇报。
3、围绕重点议题,组织代表走访接待选民、调查研究、开展视察。由代表小组或部分代表组成调研小组,对政府各个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深入的调研。
4、在调查、走访、视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代表围绕本街道的实际,提出意见、建议,调研小组形成书面意见。人大街道工委将活动中代表小组和代表提出来的意见、建议及调研组形成的书面意见汇总后经梳理分类,交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办理或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交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5、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为群众“争做一件好事”活动,开展联乡结村、结对帮助困难户、联系帮助村公益事业建设等活动,并落实好“一对一”的联系制度。开展集中的慰问、联系帮扶活动,使代表“争做一件好事”活动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8月上旬)
人大街道工委将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收集汇总,搞好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月”活动情况的总结和有关数据的填报,并将活动总结材料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月”活动顺利开展,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王龙华同志任组长,蒋中秋、董建芬同志任组员的活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