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最大难题。今年国家已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银行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规模将有所紧缩,争取贷款及降息等优惠政策更加艰难。今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又主要是一些通往西部和边远地区的路段,建设成本高,车流量小,还贷能力差。公路建设争取银行贷款的空间越来越小,难度也越来越大。为此,我们请求省委省政府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中,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优先发展,加大省财政对路网建设、特别是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省份省际公路通道建设的投入;继续给予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
2、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规划外项目
国家《公路法》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部都规定,交通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和“握紧拳头保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高速公路建设以省为主,路网项目的建设以市(州)、县为主,省里视情况给予适当资金补助。请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今后除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调整公路建设规划外,年度计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编制,原则上不安排规划外项目;年初计划确定后,一般不做大的调整;省对地方项目的资金补助,应严格补助标准,不在计划范围内的项目不予补助;资金不落实包括贷款和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工可批准后,严格按资金构成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规模,增大投资额度。项目严格按概算执行,不得突破,特殊情况需要调概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调概增加的资金按责筹措,不能由省统包。
3、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力量,着手研究防范交通债务风险问题
到2009年底,我省公路建设贷款余额已达332.86亿元,其中高速公路242.46亿元,普通公路90.4亿元。从2003年开始,我们已进入还贷高峰期。到2010年的8年中,年平均还本付息额在30亿元以上。建设债务居高不下,已对我省交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带来极大风险,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筹融资工作构成极大压力。因此,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综合调研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及其它相关部门,着手研究如何规避、防范交通债务风险问题。
4、建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改善优化交通发展软环境
近几年来,为了缓解我省交通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我们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03年的深圳湖南招商洽谈会上,我厅与境内外投资商签定引资项目合同、协议7个,引资146亿元。去年,我们通过积极努力,又在湘交会上与境外企业签定引资合同、协议7个,引资172亿元。招商引资需要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我省情况看,交通建设和征费环境还差强人意。一方面,高速公路施工环境较差。一是一些地方强供地材、强行参运、偷盗施工物资甚至阻工等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少数地方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三是高速公路沿线群众对涵洞、通道、天桥等构造物的设置要求过高、过密,由此引发很多矛盾和纠纷,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交通规费和通行费征收的支持力度,严厉查处拖、逃、漏、欠缴交通规费行为,严肃处理强行冲关,甚至恶意堵塞收费站、打伤收费人员的行为。经济发展环境不改善,不仅影响湖南形象,更不利于招商引资和改革开放。建议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优化全省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并制定相关硬性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