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文〔2007〕1号)积极实施“霞光计划”确保年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今年,南乐县为每个敬老院解决1万元工作经费,为每个敬老院按5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450元的规范解决工资待遇,县财政拨入民政帐户,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各县(区)要借鉴南乐县的做法,将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为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提供资金保证。市的五保供养规范普遍较低,各县(区)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供养规范,使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市2006-202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十一五”末,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要达到60%。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县(区)要将这一发展目标逐年分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争取财政加大投入,确保目标的实观。随着集中供养率的提高,集中供养人数越来越多,加强敬老院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各县(区)要完善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安度晚年。
增强救助效果。市已全面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救助水平低、救助面小,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差别很大。一方面,救助资金总量缺乏。去年,市下拨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27万元,有的县(区)财政匹配资金没有到位。救助资金缺乏已成为制约城乡医疗救助的最大问题。另一方面,救助资金支出缺乏,年底结余量过大。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乡村居民“全民医保”试点的衔接工作。要积极探索医疗救助新模式,注意发挥平安业在城乡医疗救助中的积极作用,筹集更多的救助资金,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增强救助效果。
做好灾害救助工作。以提高灾害紧急援助能力和灾害管理水平为重点,要加强灾害应急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顿,保证其基本生活。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加强灾情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等能力。巩固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县级财政要将救灾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按需要列支。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政府推销等制度,保证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和使用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强救灾物资贮藏工作,提高救灾物资贮藏能力,保证灾害紧急转移、紧急救助工作的需要。规范、完善社会捐助工作,逐步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捐助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进减灾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维护,依法做好乡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临时性救助措施与家庭保障、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时提高救助质量和管理水平。
把对艾滋病致孤致贫人员救助作为各项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艾滋病致孤致贫人员救助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扩大社区居委会直选范围,全面推进乡村社区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开展居务公开,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实现社区管理有序。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意见》和全省第二次社区建设会议精神,完善社区服务网络,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年底前,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