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的范围。做好对绩效考评结果的利用,积极发挥绩效考评对预算安排、资金安排等决策的参考作用。
四、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围绕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抓好奥运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财政重大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检查整改情况的追踪调查,重点选择历年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大监督理念,加强与审计、市财政局等的沟通与联系,实现监督资源共享,提高监督的工作效率。
推进财政法制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六项制度,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执政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五五普法”方案。
加强资产管理。在总结*年一级预算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动态管理的范围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加强对实物资产处置的管理,引入“入场交易”的方式,对已报废的实物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研究探索资产实物配备标准,强化实物资产的管理。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总结我区政府债务管理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持政府债务报告制度,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债务,维护政府信誉。
强化会计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将会计监管与会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以及财政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惩戒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与指导,规范各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会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探索会计人员信用管理与单位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相结合的途径和办法。
五、加强政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财政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继续完善财政干部队伍培养、考核、任用等管理体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上下功夫。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对内规范管理,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财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实现工作效率的再提高。对外强化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端正服务态度,丰富服务内容,实现“管理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的转变。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继续抓好源头治腐工作,健全廉洁理财机制,建设一支廉洁高效、一心为公的财政财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