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推动全市经济全面跨越为中心,努力培植壮大地方财源
要进一步突出做大做强“3×3”产业,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认真落实省、市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我市海洋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断壮大地方财源基础。市财政安排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资金9300万元,重点支持有利于地方税收增长的产业和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中的港口物流业、海洋旅游业、海运业的发展;扶持船舶工业扩量提质,鼓励市内企业向船配业扩张和延伸,努力提高船舶配件的本土化装船率,提高水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支持工业产业布局整合,继续扶优扶强,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选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民间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努力保持建筑房地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加大重点区块基础设施投入,加快生产要素集聚。
(二)以坚持依法治税理财为前提,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通过依法治税理财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逐步完善税源间接控管新模式,切实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提升控管水平。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收调控政策,研究制订个人出租房、建筑业、餐饮业等行业性的税收征管办法。强化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好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改革调控、环境资源保护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大力推广应用机打发票,有序组织推广应用税控装置。努力拓宽税基,做到应收尽收,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稽查,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将规定的各项政府性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制定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稳步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五费合征”工作目标。
(三)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财政支出向“三最”倾斜
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要围绕建设海岛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存量优结构,增量调方向,以增量调存量”的思路,把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方面,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围绕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加大渔农投入,确保暖促工程、小康社区建设、渔民转产转业等重点工作资金需要,继续落实老年渔农民“以奖代保”政策,每月奖励保障金标准提高到38元,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偿机制,同时整合和优化财政支农支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新增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继续安排2000万元大力开展以绿化造林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将全市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市财政安排省海洋经济研究院建设经费1000万元,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奖励资金100万元,大力支持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增加社会保障财政投入,落实新一轮就业和再就业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水平,积极推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渔农民健康体检制度,完善惠民医院制度和海岛流动医院工作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保障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市财政新增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经费600万元,推进 “平安*”建设。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