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价销售。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对医药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庆典活动,同时。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全运会场馆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及群众团体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集中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追溯、召回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使资金严格按照政策规范管理和运行。加强对资金运行、使用及管理制度等情况的公开,加大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行阳光管理。对援建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各项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
六、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认真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和减轻企业负担措施。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行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步实现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细化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积极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级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构,加强基层纠风工作。要加大宣传纠风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惠,同时对查处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维护他切身利益的决心和态度。要以国家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