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1到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2003年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2008年初,我办对2003年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113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69人,内退人员20人,长期病假人员13人,退休未减编4人,其他情况7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 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