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和乡乡(街道)财政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 ]2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渝府发[ ]67号)规定。将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的装备配置、物资储备投入和培训演练等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应急队伍经费渠道。
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区应急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府发〔 〕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队伍组建目标。
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基本完成乡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村(居)辖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满足本辖区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二、队伍担负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应急法律法规。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优化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保管。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三、组建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组建工作班子:
牵头负责人: 政府副乡长(分管领导)
参加工作人员: 。
四、队伍编成方案。
一)队伍构成及规模:
组织10个村(社区)基层干部、基干民兵、驻片干警、医疗卫生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乡应急队伍由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警务保安、医疗卫生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分3支分队(包括防汛抗旱应急分队、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综合性应急分队)每支50人;共有150人。加强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分别组建50人以上的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队伍。
二)队伍组织领导构成。
乡政府乡长,队长1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副队长1名: (综合性应急分队长)乡政府副乡长。
乡副乡长(防汛抗旱应急分队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长)联系电话: 分队长2名:
联系电话:
三)队伍人员组成(见附表二)
五、队伍运行机制。
一)组织指挥调度机制。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全乡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由乡政府统筹调度。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乡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