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乡镇成立了由乡镇党委、政府、信用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文明信用创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乡镇所辖村庄的文明信用户的评定、审批,并按要求建立文明信用户档案,向县领导小组推荐上报文明信用村;村里成立了由村两委成员、村信贷员、村民代表和入股社员代表组成的文明信用评估小组,依据农户的申请,评估农户的借贷能力和文明诚信资质,确定农户的文明信用等级(分别为一星、二星和三星级)。
(二)、制定文明信用乡镇、村、户标准条件。根据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发展现状,县领导小组本着注重引导的原则,分别制定了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乡镇标准条件。文明信用户入选条件是自觉履行公民义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明礼诚信,照章纳税,勤俭自强,勤劳致富等10项。文明信用村的入选条件是文明信用户达到40%,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能够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村容村貌整洁,无计划外生育等10项。文明信用乡镇的入选条件是文明信用村达到60%,党委政府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发展思路明确,主导产业突出,干部形象良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措施得力等9项。共同特点是把文明道德标准量化并作为一种充分必要条件。
(三)、严格标准等级,发放文明信用牌匾和信用贷款证。文明信用村、户建立了规范的信用档案。凡是被评为文明信用户的农户,由乡镇信用社发放牌匾和贷款证,依一星、二星、三星不同等级分别授信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信用贷款。文明信用户联户联保,授信额度可适当加大。获得文明信用村、乡镇荣誉称号的,信用社将对集体和村民实行“放宽授信额度、优先授信、利率优惠、期限延长”的鼓励政策。农民根据贷款证,可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不用担保、抵押,与存款一样方便,实现了精神奖励与物质便利的统一。
(四)、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创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信用村、户的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情况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种种表现,规范管理,视情况随时分别给予保留称号、撤销称号或降低星级标准或收回贷款证等措施,不搞“终身制”,不搞“下不为例”。被撤销荣誉称号者,两年内不准申报。去年,我们在复查中,认真按照文明信用村、户的标准条件,对2002年度的文明信用村、户进行了认真复查,对出现逾期贷款未能及时还上、村风不正、出现刑事民事或不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等各项义务的村和户进行了撤牌、摘星,有19个村被摘掉了文明信用村的牌匾,同时在去年7月28日的命名表彰文明信用村(企业)大会上,对32个文明信用村和3家文明信用企业进行了500—5000元的奖励。
(五)、扩大创评范围,延长创评链条。在注重规范创评程序,巩固创评成果的同时,积极引导和延伸创评活动,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我们又在全县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中广泛开展了文明信用企业和文明信用业户的创评工作,全县3家企业和156户个体工商业户挂了文明信用牌匾,从而为创建陵县文明信用县打好基础。
三、经济发展,观念更新,文明信用创评活动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到现在,全县共评选出文明信用户18700户,文明信用村32个,文明信用业户156家,文明信用企业3家。县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证23000个,授信额9800万元,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