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组织纪律性,在要害时刻经受住了严重的考验。在雨城区“5.30”聚众扰乱国道108线交通秩序事件和天全县“5.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发生后,雨城区院和天全县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快捕快诉,把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排查、清理出涉及检察机关的涉法上访2件,已全部解决,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名山县院为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在乡镇、街道设立控申检察联络员,变群众“上访”为检察干警“下访”,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来访,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雨城区院在检察长接待制度中增加了预约接待、指定约见、流动接待和接待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制度,收到明显效果。以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控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院和石棉、汉源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分别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结合办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工作。目前,全市检察系统已有3个院和1个部门建成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个院建成市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为建设高水平小康雅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果断惩处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体现,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去年,市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院党组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汇报,先后三次召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并在全市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集中统一行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6件6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5件55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4人。
一是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办案重点突出。所立案件中,要案、大案38人,大要案件占立案数的73.5%,较去年相比上升71.4%。所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26人,发生在国企转制中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6人,发生在教育、电力、医疗卫生系统的案件28人,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0人,重大事故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2人。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市招办原主任赵孝源(副县级)私分国有资产案,原雅安地区茧丝绸公司经理周斌在企业改制中隐匿国有资产147万元的妨碍清算案,宝兴县碧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国智、碧盛公司成都经营部业务员张国峰利用企业改制之机贪污20余万元案、汉源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郝刚、原副局长马正全(副县级)受贿案、汉源县委办公室原副主任夏杰贪污案、四川石棉矿原矿长张正清、雅安中学原校长李宗智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加和主动配合省专案组查办了市政府原副市长汤福锦、汉源县委原书记谭正宇、汉源县委原副书记白然高等要案5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后,利用
权力配置资源,破坏平等主体的公平竞争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坚持案件数量与质量并重,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一要果断、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的辩证统一,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去年所立案件已侦结48件66人,同比上升40.43%;已移送审查起诉47件65人,占立案人数的95.65%,同比上升62.5%,法院审理后,已作出判决9人,没有无罪判决。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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