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制度在党内监督体制中虽然已经定位,但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巡视范围,扩大巡视成果运用,创新巡视工作体制。巡视制度强化了上一级对下一级的监督,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发现有损于党的形象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予以纠正;对腐败分子早发现、早查处,维护了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安全。巡视制度在党内外、国内外反响之大,影响之好,成效之显,有口皆碑。
中国一航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军工集团。她属下100多家企事业单位,有其政治任务重,专业技术强,管理幅度大,地域分布广,员工数量多的特点,实行巡视制度,符合一航的特性,符合现行的干部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我们建议,中国一航巡视组由集团公司组建,对集团公司党组负责。巡视组是一支独立的、不受业务部门左右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力量,是党组的“耳目”。通过巡视组“望闻问切”,调查研究,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无疑是对加强全集团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的一种直接有效的补充,有着明显的发现推介作用和震慑警示作用。只要授权合理,组织有序,方法得当,一定会对各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2)集团公司推进巡视制度的办法
集团公司巡视制度的建立,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巡视工作的组织机构: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由纪检组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参加,抽调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组成。巡视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局,作为巡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巡视工作计划安排、协调联系、情况汇总、材料归档保管等工作。由集团公司党组决定成立若干巡视组,任命巡视组组长和巡视组成员。
巡视结束时可酌情对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情况;对巡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大违纪线索及时报告,由巡视工作办公室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提出查处或采取应急处置的建议,并由党组指定相关部门落实。
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新形势下针对“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渠道,弥补了同级监督可能存在的缺陷。认真执行巡视制度,不仅能够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而且可以把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避免造成无谓的损失。这对于加强源头治理和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无疑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2004年底一航进行的财务、审计、纪检“内控机制”联合巡回大检查,集中一航监督资源优势,加强行业内的相互检查,效果较好,对各单位工作有很大的促进,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总之,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国有企业巡视制度的范围和重点,并与企业监事会形成监督合力,使巡视制度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2、积极探索“垂直管理”或以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直派制”
针对企业内部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难以对同级党委、行政实施有效监督情况,可在企业内部试行“垂直领导”、“直派制”的试点。试行“垂直管理”或以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委派”交流,对于改变现有监督管理模式的不足,解决管理体制上的不顺,克服平行监督难的矛盾,将会产生重要作用。特别是有利于保证权力监督主体的渗透力、控制力、独立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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