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林左鸣在2007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指出,监督体系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避经营风险、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当前,在推进集团公司转型升级中,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经营风险不断增加。特别是房地产开发、资本运作、金融业务等新领域,对我们来说都还比较陌生,如果没有好的制度设计,没有好的监督管理制度,没有有效地监控程序和措施,就很难做到源头治理,就很难防止产生腐败现象,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驾护航”的职能也就很难落实到位。
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建立严密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创新纪检监察管理模式成为势在必然。
(二)现有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着乏力、弱化、不到位现象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构主要有:在公司治理结构顶层上有监事会,党组织有纪检,行政有监察、审计、法律,职工层面上有职代会(工会)。此外还有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应当说基本形成了一个立体多层、纵横交叉的监督网络。但实际运作中,条块分割、体系脱节,一方面要求上下对应,一方面资源配置又跟不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监督乏力、监管弱化、监控不到位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内部监督制约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监督权配置不当。表现为:
一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缺乏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保证。一些企业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的企业还没有建立监事会。一些单位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形成了一种实际上的隶属关系,要么是没有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要么是从行业退下来的老领导中选派,独立董事或监事的作用没有体现出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列席董事会议,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因为没有具体配套措施和人员力量,其履行职责很难落实到位。
二是同级监督主体的权限受制于监督客体。党内纪检组织虽然负有监督同级党委、行政的职责,但又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特别在人事任免、人员配备、财务经费、福利待遇等方面都要得到同级党委、行政的支持;对同级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因为干部管理权限的关系,往往出现“上级监督远,平级监督难”,“只对下,不对上”的情况,缺乏党纪监督的独立性,致使平行监督弱化、缺乏实效。
三是监督管理职能的资源优势难以显现。监察、审计、法律等一些监督机构,在企业内部是下设职能部门,由于条块对口的关系,往往出现上下对应单兵作战;监督的对象实际上也只有对企业领导层以下人员和下属单位,对其实际经营运作、财务状况及决策执行情况等监督内容又缺乏深入了解,所以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职代会是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但由于普通职工参政议政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企务公开、民主监督很难奏效。
(三)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亟待提高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党纪、政纪、法律、财务、审计、管理等领域,涉及范围广,专业跨度大,政策性、专业性强,对人员队伍的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很高。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专业配套、素质精良的工作队伍,形成各专业、各部门相互支持、大力协同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中国一航党组强调,各单位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在学习培训、表彰激励、职业发展上多予关心,使纪检监察系统成为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阵地。在推进大集团战略整个过程中,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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