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使命神圣;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在实施大集团战略中任务艰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在中国一航战略转型中的职责定位。
四、构建和创新一航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模式的思路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参与”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进一步研究和创新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模式的思路,从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改变现有监督乏力、监管弱化、监控不到位的不正常现象,逐步建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和资源整合整体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体系整体功能。
(一)构建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企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的权力职责,使他们在《公司法》的范围内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目标一致,形成合力。
要形成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避免权力过度集中。董事会应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战略作出决策。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动作的各项制度,完善对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同时,要强化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有权聘请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进一步解决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乏力的问题。
第二,要建立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决策与监督的程序。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同志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把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与监事会的法定监督有效结合,以利于形成党政协调、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
第三,要建立纪委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前的把关程序。
配合党委、行政及干部管理部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奖励和考核,不仅要有话语权,而且要作为必经程序;对素质、品行不过关的,甚至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监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中实现监督力量的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监督约束机制的骨干力量,要加强与审计、财务、法律、工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和协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实现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动态监督。。
(二)实行上级组织的“巡视制” 及纪检干部“委派”交流制度。
1、开展“巡视制”,实施巡视督导
(1)推行巡视制度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改进党的作风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的一项制度创新。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派巡视组的做法,解决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吴官正同志多次强调,巡视工作做好了,能够进一步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政。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