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宣传县的投资政策,多宣传县部门开展优质服务的典型。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全县人民树立“人人是形象,个个是发展环境”的理念,营造一种“你发展我铺路,你投资我保护,你纳税我服务,你有困难我帮助”的良好氛围。要把投资商当上帝,把纳税人当上帝,把创业者当上帝,不让外商受“内伤”,不让内商受“外伤”。要有海纳百川、包容四方的气度,做到“老客家、新客家,来桃创业是一家;本地人、外地人,在桃工作都是人”,真正把建设成为投资的热土、创业的乐园。
(二)创新管理机制。打造优质的政务环境。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重点将以下五项制度推进到位。
1、把“阳光收费”制度推进到位。建议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改革物价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执法执收单位的行政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明令取消而还在收费的项目要坚决废止;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停收;对浮动幅度较大的收费项目应取下限;对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收费项目要实行听证。对清理后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法单位要向社会公开,上网公布,把执法收费置于“阳光之下”,真正接受社会监督。
2、把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制度推进到位。所谓“一个窗口”办理是指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一个窗口”明确一名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担任协调联络员,负责全程办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项目审批手续和各种证照。按照“服务零距离、管理零障碍、工作零缺失”的要求,形成“只进一个门、只认一个人,办成所有的事”的工作机制,彻底改变目前县政务中心办证和部门办证“两张皮”的现象,在推行“一个窗口”办理的同时,对各部门项目审批和办理证照实行限时制。凡无故拖延不办的,对其经办人、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3、把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推进到位。县从2004年9月开始实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遏制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四乱”现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目前全县已纳入重点联系的企业有38家。建议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联系范围和数量。对纳入重点联系的企业,部门执法人员到企业执法检查,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到县优化办备案后方可进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
4、把优化环境举报和查处制度推进到位。县纠风办、县行政效能监察室要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发挥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对干扰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核查一起,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县。县优化办要继续强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监督作用。
5、把部门测评制度推进到位。县优化办对全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单位实行滚动式分开测评以来,对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社会各界反映很好,应继续完善和坚持。对在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县优化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气,并督促及时整改;对全年测评在前三位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后三位的,要对其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是线管的科局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保证部门测评工作真正管用起效。
(三)搞好相互配合,改善行政执法环境。“发展靠环境,环境优化靠大家”。在改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部门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只有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创造出和谐的执法环境。为此,执法部门要转变执法观念,把执法的重点由“重收费轻服务、重罚款轻教育”转变为“重服务少收费、重教育少处罚”上来,对企业应实行“保姆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