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近年全县人口增长情况,监控“十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为“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我们对全县农村200-200年度的人口增长与计划生育情况开展了一次调查,以下是所获情况及分析:
一、近几年人口增长状况
1、年末人口数与出生率、死亡率
项目200年200年200年200年
年末人口数(万人)20.8021.1121.1021.15
出生率‰13.8513.6313.4313.34
死亡率‰4.804.983.913.81
2、出生人口与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
年度出生数(人)其中性别比∶100
男女报表数调查数
200年286914681401104.78140.76
200年286414601404103.99138.02
200年280014441356106.4930.40
200年280814531355107.23124.41
3、计划内、外出生与计划生育率
年度计内出生(人)计外出生(人)计生率%
报表数调查数
200年270916094.4371.50
200年269516994.1076.33
200年260519593.0481.42
200年260020892.9190.01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失调
近几年来,我县切实加大了性别比失调的整治力度,尤其是200年以来,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据调查反映,性别比仍然失调较为严重,200年我县抽样调查数仍然高达124.41,比省、市目标控制值(110)高出了14.41个百分点,比正常值(105)高出了19.41个百分点。根据调查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原因:
1、旧的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认为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光耀门庭的思想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
2、落后社会生产力的束缚。落后的生产力使农民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对小农经济的依赖,对土地的产出率依然过分寄托在男性劳动力身上,而对科技兴农成果却缺乏吸收、消化能力。
3、性别鉴定推波助澜。一些地方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先进的医学检测手段和某些从医人员的不法行为,为已婚夫妇选择性别生育大开了方便之门,成为导致性别比失调的直接元凶。
4、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打击不力。我县虽已采取了各种强有力的措施遏制男女性别比攀升的势头,但周边地区特别是与我县毗邻的广东和福建等省的部分地区措施相对较弱,异地进行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仍然存在,降低了我县专项整治的效果。
5、村梗阻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干部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淡薄,瞒漏报婴儿出生、包庇、纵容他人超生现象仍然存在。
6、宣传教育不到位。计划生育宣传仍然存在死角,宣传工作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农村群众对人口形势缺乏全面了解,只顾眼前利益、个人利益,缺乏长远观念、全局观念,盲目生育,攀比生育心态比较浓。
7、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尤其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对计生户的优惠政策落实还较为困难,不能调动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