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避孕率和及时率,全面开展孕情大排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百日集中服务”活动。为确保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琼发4号),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包干责任制,推动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和孕情掌握到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活动时间
年月日—月日。
三、活动内容
(一)狠抓节育措施。据统计,截止今年 月底,全市40周岁以下应扎未扎重点对象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有3411人,是产生法定外多孩出生的最主要人群,落实这些重点对象的长效避孕措施刻不容缓。
1、明确任务。各镇(场)要将上述对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班子成员包片,镇(场)干部包村(队),村(队)干部包对象,坚决按时完成本单位应扎未扎重点对象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任务。
2、公布进度。各镇(场)要将活动期间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周公布制度,做到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小结一通报,活动结束后有奖有罚。
3、分类指导。有男户二孩对象和多女户对象要引导首选落实绝育措施为主;二女户对象要落实一种长效避孕措施,并全面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4、经费保障。此次活动任务繁重,难度大,各镇(场)在活动期间要确保落实工作经费,投入足够的经费确保“四术”正常开展,并适当制订计划生育“四术”激励机制,促进全面完成任务。
(二)全面排查孕情。目前,我市怀孕6个月后孕情掌握率为46.28%,这与市里要求孕情掌握率达到65%以上的标准还有差距。各镇(场)在活动期间,要采取地毯式对孕情开展孕情排查,切实做到进村入户查孕情,开展三查查孕情,到卫生防保部门了解孕情,要将孕情掌握工作列入村级计生员、信息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孕情掌握工作好的进行奖励,差的进行处罚。要做到当天掌握孕情当天报告当天录入。对在孕情排查中发现有男户法定外怀孕的对象,要坚决动员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要加强对新婚育龄妇女、已生育一胎的育龄妇女、纯女户未落实长效措施的育龄妇女、年以来未落实绝育措施应扎未扎的等四类对象的排查力度,确保一人不漏、月月见面。
(三)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当前,我市非法选择性别现象仍然存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同时还出现了借他人户口生育的现象日趋严重。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摸排案件线索,集中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
1、市公安局要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把好新生婴儿入户关,加强新生儿的入户管理工作。
2、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没有、不愿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对象进行核查。各计生办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为前来办理证明的群众提供免费、快捷、周到的服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