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开展了服务群众的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开展 “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结合清明节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清明节平安大值班,由于我局安排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各殡仪祭扫场所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清明节平稳有序,我局被评为全省清明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开展“爱心彩电暖民心”活动,结合区委的双服务行动,向全区低保户赠送彩电31台,解决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没有电视机的问题,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八一”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15家驻椒部队,共送出慰问金13.4万元,慰问9名重点优抚对象,共送出慰问金4800元;局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籍困难退伍军人等83人,共送出慰问金2.42万元。四是开展牵手活动,六个分管领导各确定一个服务对象群体,分别牵手离婚群体、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空巢老人、困难移民等特殊群体,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如为解决近年来我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开展“续缘助合”活动,今年1—8月份,为前来要求离婚567对的夫妇,成功修复了194对,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三)整改提高阶段“三定三满意”,提高了学习实践活动成效
为使整改真正落实到位,局党组提出在整改措施上实现“三定”,在整改目标上要达到“三满意”要求,即整改实行“定人(定科室)、定时、定责任”。定人(定科室)。根据前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分析检查报告中所查找的问题,确定需要解决的29个突出问题的作为具体整改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既明确整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又确定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员。定时。对当前能够解决的做到即知即改,最迟不超过8月10日;对整改周期长的问题,分阶段提出目标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以适当方式作出说明解释。定责任。明确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答复意见建议的责任科室,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明确,把每个具体项目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同时,通过整改,要达到让提议人满意、让整改部门满意、让群众满意的目标。让提议人满意。在答复过程中要加强与提议人的沟通,力求使每一个问题都能给提议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和交代,同时要按政协、人大的建议意见的格式进行书面回复。已经办理的22条意见中,提议人满意的有22条,满意率100%。让干部职工满意。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在联系实际、创优争先上下功夫,通过办实事、解难题、促变化,让干部职工对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改变看得见、摸得着,让干部职工满意。让群众满意。在进一步理清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修正过时的,创造新鲜的,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真正管用,确有实效,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做到让群众满意。针对区级各部门、乡镇民政助理员、服务对象代表、行风监督员、民主评议团发放测评表90份,收回65份,对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评价满意的有60份,比较满意有5份。同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通过局公开栏予以公布。对照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回头看”活动,确保在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要收获
我局历时五个多月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深化认识,形成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共识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共识:一是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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