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制宣教发展报告
待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使每一位来访来诉群众都能够及时受到接待和咨询服务,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四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工作特点,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设“车载法庭”、“假日法庭”,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全面畅通诉讼渠道。发放“便民诉讼服务卡”,随时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查询、预约等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一年来,我院还针对家庭困难的群众和特困企业免交、缓交诉讼费用56案331199元。
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的,确实加强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在全市率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征询来诉当事人同意,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在诉前处理大量纠纷;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辖区调解网络,采取特邀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并使法院调解有机地、灵活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衔接、切换,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我院调解率为38.3%,高于全市两级法院平均水平二个百分点。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难点问题,最大限度运用和谐诉讼模式,使大量的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保护、人身损害、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得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党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