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并为参保人员建立参保档案,负责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核算、发放、划转、退还登记以及档案管理等具体经办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拨付财政支付的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并做好管理和监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审核参保人员的非农业户口和提供城镇居民身份基础信息。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做好城镇计划生育特困人员(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人员的核定工作。
市残联负责做好城镇重症残疾人(评残达级或2级伤残的残疾人员)的鉴定工作。
市监察局、审计局按各自职责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确保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保费征缴工作。社区协管员负责本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发动,做好本社区参保人员、缴费困难群体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缴费档次的统计申报工作和做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统计申报、参保人员死亡当月报告工作。
十一、经办机构设立和经费保障
为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经办机构职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研究全省社保工作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78号),关于采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社保机构人员不足问题的工作意见,针对本市、非农业人口较多,工作量大,农保经办机构人手严重不足的实际,借鉴海口等市县的做法,同意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自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8人。其中,市农保局5人,聘用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待遇发放;八所镇7个社区(永安、福民、滨海、琼西、解放、友谊、东海)、4个居委会(墩头、港门、新北、新街)、2个农场(广坝、华侨)设立专门岗位3人(每个单位各人),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本市环卫局环卫工人(临时合同制工人)工资待遇发放。上述聘用人员条件为本市户籍,8至35周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具体负责;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财政要确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含各社区和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各社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协管员的补贴及市财政的缴费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宣传、业务培训、参保缴费征收、信息录入、待遇支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同时根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适时给予相应增加。
十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是组织发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市、乡镇成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召开市、乡镇、社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工作。同时,组织人手进社区入户;全面摸清城镇居民人口底数,掌握城镇居民各类人员分布、年龄结构、经济状况以及养老需求等基本情况,并将相关资料登记造册、输入电脑,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平台。
二是做好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各乡镇和市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多层次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主要对市、乡镇、社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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