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强化道路安全整治方案
督促,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大或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抓落实。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对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或监管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要通过典型示范引路、经验总结推广、评比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市安委会将进行不定期、多形式的重点检查与督导。
(五)及时总结,完善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市安委会将于11上旬进行总结验收。全面总结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取得成绩的要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力、治理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整治工作办公室,市整治工作办公室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送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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