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沿袭温政办发[20*]153号文件组织领导构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镇(街道)的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各地情况,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紧紧围绕《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32号)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储存场所彻底分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控,防止“三合一”现象反弹;严格源头控制,有效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现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在去年重点区域的技术整改试点的基础上,进而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技术整改,推行“三网四制”。
(三)整治的重点行业是制鞋、制衣、塑料等行业。
四、整治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消防部门要发挥整治工作的生力军作用,在技术改造上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在隐患整治上多出重拳、严厉打击“三合一”火灾隐患;公安部门要积极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作用,整合执法力量,整体推进“三合一”整治工作的力度。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主动协调解决涉及整治的重大问题,基层中队要监督好分类管理中隐患严重企业的整改工作。建设部门加强规划引导、建设项目许可、施工环节监管,严防产生“三合一”建筑。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消防的监督管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职能,把好安全准入关。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三合一”场所乱搭乱建违法用地行为。电力部门依法对“三合一”场所采取断电措施。各有关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贴近企业、清楚情况的优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进一步强化 “三合一”场所的技术改造。各镇、街道要进一步下真功夫,花大力气,抓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严格按照生活与生产彻底分离的要求,突出以技术改造,通过增加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完善消防设施,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通过建设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集中;建设员工公寓或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统一安排企业员工住宿,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要重视防止标准厂房成为新“三合一”场所。
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整治工作新思路。根治“三合一”隐患的根本措施是规范企业厂房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