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建立对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政干部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知情人检举揭发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实行公款出国(境)旅游责任追究。着重查处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的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除严肃处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团组负责人、组团单位负责人、审核部门和签批人、为公费团组或个人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人员以及核销违规费用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在专项工作期间,由市纪委监察局、外事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外经贸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成立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职责:一是领导和协调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二是审议专项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党风室,其主要职责:一是根据联席会议决定对专项工作进行联系协调;二是开展调查研究,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三是围绕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务求实效。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纪委的要求,我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7月至8月中旬)
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工作作为近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做好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下旬到11月底)
1、8月15日前,将我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外侨办,同时抄报*市纪委。
2、按照“两办规定”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全面推动专项工作。认真汇总、上报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核、执行和经费使用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本地本部门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先行审核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办公室全面收集综合专项工作信息,做好统计分析,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3、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开展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严肃查处督查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