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原因:一是现有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不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发挥。农村信用社承担了支持高风险、低收益的县域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但在政策安排上,没有享受到等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待遇,最明显的是不良资产的剥离或核销。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严重。计划经济时期的“扶贫贷款”、“稳定贷款”的发放,基金会巨额不良贷款的接收,使农村信用社在为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巨额的不良贷款和大面积的亏损,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的社支农实力。
5.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现象严重。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而且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难,债权无保证,出现风险即使通过法律手段收贷,也是胜诉容易执行难,贷款收不回,还得增加诉讼费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局面。
6.企业资信状况差,抵押担保难,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为防范信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对信贷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事实上县域中小企业往往内部管理水平低,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信用等级差,个别企业还出现不良记录,多数或全部资产早已被债权银行办理了抵押,可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所剩无几或根本不存在,寥寥几户好企业又不肯为其担保,信贷部门心存余悸,致使贷款难以放出。
7.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不充分。目前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和手段十分有限,“窗口指导”因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矛盾而难以发挥作用,再贴现因县级票据市场不发达而寥寥无几,唯一可以运用且十分有效的再贷款因受限额控制而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央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方略
1. 重新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上级行要适当下放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摒弃“贷款零风险”的不实际想法,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县支行要善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培养和支持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对于中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要分类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贷款营销力度。首先,要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机制与创造优质信贷资产激励机制相统一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新增贷款与经济增长点的有效结合。其次,要加大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建议各商业银行从农村网点吸纳的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即从县域农村筹来的资金,要大部分或全部投回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以保证县域资金良性循环。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建设的扶持功能,拉长政策金融服务的链条,在继续做好对粮棉油购、销、存所需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粮棉油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品种改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县域经济长期繁荣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3、对县域经济资金外流现象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适当控制邮政储蓄增长的速度,建议对邮政储蓄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从机构到资金规模,进行必要的控制,降低其与其他金融机构争抢存款资源的能力,力求把县域资金留在县域里流通。其次,银监会要严格控制邮政储蓄网点在县域的准入政策,原则上不再审批增设新的网点,并有计划地对某些业务不规范的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