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光大,从根本上说是有赖于我们这个国度,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奋发争先、积极向上的社会大环境。雷锋首先是社会的产物,然后才能谈到个人的历史作用。学雷锋,党的组织、政府部门、社会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冲”在前面。领导机关从制度、机制、政策的制定上,要将自己准确地定位在“为人民服务”上;各级干部在工作中处处彰显的应当是“人民公仆”和“人民勤务员”的身份,而不是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所谓“上行下效”,上面不让雷锋“靠边”,下面就不会让雷锋“受气”。如果领导层面被“权”所困、被“利”所扰,心猿意马,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无疑是在向雷锋精神泼冷水。一个相当级别的贪官“背叛雷锋”会导致多少普通群众为学习雷锋的实践而伤感、寒心?!所以,各级干部学雷锋、当雷锋,比老百姓学雷锋、当雷锋意义更重、影响更大。“上面”带头,越来越多的“雷锋”才
康、茁壮地成长,进而蔚然成风。
不从培养素质入手,不考虑人们的接受心理,用搞运动的方式学雷锋,很容易导致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一些地方,平时不倡导和鼓励人们做好事,一到每年的3月5日前后,就把人们一股脑儿地赶到养老院和一些公共场所义务劳动、学雷锋。结果闹出了养老院的老大爷一天之内被洗了若干次澡、过马路的老太太被做好事的“雷锋”们扶过了好几次马路的笑话。受助的人被搞得无所适从、啼笑皆非。好事没能办好,倒成了旁观者的笑柄。也怪不得别人讥笑。雷锋做好事从来都是为别人着想的,可这种形式主义的“学雷锋”完全把做好事当成了一种任务,甚至是一种沽名钓誉的手段,全然不考虑受助者的感受。这种适得其反的“学雷锋”谁会欢迎呢?但愿,别再把学雷锋搞成“一窝蜂”式的强制行动,别再把群众学雷锋“导演”成为领导者扬名立业的“政绩秀”,而是应该静下心来,在启发人们“为他人着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培养 “助人为乐”的素质上好好下动和影响群众的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