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协商、主动沟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要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创新服务理念和管理体制,既不把规范当限制,也不能让搞活变成违规;既要贯彻政策规定,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面对发展的问题,部门工作不能光讲不能做什么,而要认真地研究“能够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怎样做什么”,主动服务,大胆创新。
(二)必须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有新突破。
要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上下功夫。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对照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时地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凡是省市政府明令取消的,必须坚决予以取消,如果文件与政策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有的规定取消的了,而有的规定还没有取消,应该以取消的为准。条块文件有矛盾的地方,块块文件取消了,条条文件还没有取消,以块块文件为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经县政府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经,统一向社会公布。今后,凡不在公布名录之内的审批事项,如果发现部门还在继续审批,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要在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上动真格。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尽可能地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严禁多头重复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审批的项目要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办法。要尽快建立完善窗口与单位内部之间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办件制度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要加强对“窗口”的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现在仍有少数窗口单位的审批项目应进未进,有的单位还肢解审批项目、进“瘦”留“肥”,甚至搞“截流”、“回流”、“分流”等等。这里,我再次强调:各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不准强调客观理由,更不准拖着不办。要真正把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民服务的平台、招商引资的窗口、工业强县的助推器和依法行政的主阵地。
要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机关行为上严加监管。重点是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各种乱收费的整治,让群众和企业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对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整治。凡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以及与行政审批有关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单位,要对本单位现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清除各种名目的连带收费、搭车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所有经审定保留的收费项目要一律实行公示制度,明确告知收费依据、标准和期限,扩大群众知情权。合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一律就低不就高。要认真开展行政监察,充分发挥投诉中心、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凡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的各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一经发现、曝光或举报,调查核实的,要给予严处。今后,凡进入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单位,必须事先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检查事由、检查时间、检查对象等事项,在获得同意并持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具的检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要坚持“一事不再检”的原则,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部门的上下级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对同一企业进行重复检查。
要在创新运行机制上见成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支持就是工作,保护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义务”的意识,正确处理“为”与“不为”的尺度、“放”与“管”的限度,切实转变职能。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突发性事件,要“马上办”;反映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